学校有关部门:
为鼓励激发青年科技工作者开展原创性研究,支持帮助青年科技工作者在创造力黄金期脱颖而出,加速造就适应我省发展需要的青年学术和科技领军人才,吉林省科协决定继续实施“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”(以下简称“托举工程”)项目。现将第七批“托举工程” 项目被托举人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:
一、托举期限、名额及经费额度
按《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, 可在吉林省科协云服务平台www.jlskx.org.cn“创新驱动: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”专栏查阅)规定,托举期限为 2023-2025 年,共3年, 入选者不超 过 30 人, 在托举期内给予每人10万元经费资助(其中首年4万元,次年3万元,末年3万元 )。
二、推荐资格
1.按《管理办法》规定,推荐单位(推荐人)为具备资格的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、高校科协及在吉林省工作的两院院士,吉林省科协现任主席、兼职副主席。每个推荐单位限推荐2人,每位推荐人限推荐1人。
2.按《管理办法》规定,被托举人选应为 1991 年 1 月 1日( 含)以后出生。女性或医疗领域科技工作者可放宽到 1990 年 7 月 1 日( 含)以后出生。
3.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科学技术协会会员。
三、材料报送
1.申报人填写《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推荐书》(推荐书见附件1,《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项目合同书》(见附件2),并附学会承担资格证明材料和被托举人选的科研成果、创新性业绩等相关材料,所有材料在7月18日上午9点前由各部门交到科协办公室(办公楼313-2室),逾期不再受理。
2.所有材料提交电子版(发至电子邮箱)和A4开本双面打印的纸质文件一式8份。其中,签字、盖章页提交1份原件即可,其他可复印或打印扫描件。推荐书应使用普通纸质材料做封面,不得采用胶圈、文件夹等有突出棱边装订方式。
四、有关要求
l.各部门要严把政治关和学术道德关,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 。
2.申报人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。
3.申报人选要确保没有入选相关国家级和省级人才计划情况。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、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和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,吉林省“长白山人才工程”和省科技厅、省人社厅等省级人才计划,以及历届“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”入选者,不得申报此项目。
五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苗壮
联系电话:0431-86908243 13314319585
电子邮箱:4997943@qq.com
地 址:办公楼科协办公室313-2室
附件1:“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”人才推荐书.docx
附件2: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项目合同书.docx
附件3: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管理办法.docx
附件4:遴选第七批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通知.pdf
科学技术协会
2023年7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