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转发关于组织开展第八批“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”项目被托举人遴选工作的通知

作者:浏览:时间:2024-04-09

学校各部门:

为鼓励激发青年科技工作者开展原创性研究,支持帮助青年科技工作者在创造力黄金期脱颖而出,加速造就适应我省发展需要的青年学术和科技领军人才,吉林省科协决定继续实施“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”(以下简称“托举工程”)项目。现将第八批“托举工程”项目被托举人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遴选程序和时间安排

1.接收材料:4月10-19日;

2.形式审查:4月25-30日;

3.初评、复评:5月6-15日;

4.现场答辩、终评:5月18日或19日;

5.公示:5月20-24日;

6.印发项目入选通知:5月31日前。

根据工作开展实际需要,时间安排或有调整。现场答辩确定日期、具体时间,将电话通知进入终评的选手。

二、托举期限、名额及经费额度

按《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,详见吉林省科协云服务平台链接http://www.jlstnet.net/innovate/show-189.html)规定,托举期限为2024-2026年,共3年,入选者不超过30人,在托举期内给予每人10万元经费资助(其中首年4万元,次年3万元,末年3万元)。

三、推荐资格

按《管理办法》规定,推荐渠道包括具备资格的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、高校科协和在吉林省工作的两院院士,吉林省科协现任主席、兼职副主席。每个推荐单位限推荐2人,每位推荐人限推荐1人。被托举人选应为1992年1月1日(含)以后出生,女性或医疗领域科技工作者可放宽到1991年7月1日(含)以后出生。同一人选只能选择由单位或个人一个渠道推荐,在推荐书中选填相应内容。

四、材料报送

1.报送材料包括《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推荐书》(见附件)和学会承担资格,被托举人选的科研成果、创新性业绩等证明材料;

2.推荐书电子版发送word文档及带章pdf扫描件至指定邮箱;推荐书和证明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、一式8份(签字、盖章页可1份原件,其余用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),使用普通纸质材料做封面,不采用胶圈、文件夹等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,装订成8册,报送到学校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。

3.材料报送时间截至2024年4月19日。

五、有关要求

1.推荐单位要履行内部推荐程序,严把政治关和学术道德关,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,真正把本学科本领域有潜质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推荐上来;

2.推荐单位(推荐人)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要确保所推荐人选没有入选相关国家级和省级人才计划情况。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、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和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(包括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、中国科学院特别研究助理资助项目等),吉林省“长白山人才工程”和省科技厅、省人社厅等省级人才计划(包括吉林省人才开发资金资助博士后等),以及历届“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”入选者,不得申报此项目。

3.推荐单位(推荐人)要确定1名托举专家,由院士或任省级学会常务理事以上职务、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担任,承担托举、指导责任。每位托举专家在同一个托举周期内只能托举1名“托举工程”项目入选者。

六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苗壮

联系电话:0431-86908243 13314319585(微信同步)

电子邮箱:4997943@qq.com

地 址:办公楼科协办公室313-2室

附件:第八批“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”项目被托举人推荐书

科学技术协会

2024年4月9日

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科学技术协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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